安全是学校教学、生活的保障,为了共同参与创建“安全校园、文明校园、和谐校园”,现将大学生行为规范及安全防范须知汇总如下:
1.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,自觉参加各种安全教育、演练等活动,切实提高自律意识、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。
2.提高法制意识,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校园稳定,不说不利安全稳定的话,不做不利安全稳定的事,不在网上发表不利团结稳定的言论。
3.遵纪守法,不寻衅滋事、不酗酒斗殴、不盗窃财物,自觉远离“黄、赌、毒”。
4.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,自觉爱护灭火器材、应急照明灯和安全指示标志等设施;不私拉乱接电线,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,不使用大功率电器(如“热得快”、电热毯、电炉、取暖器等),不违章使用蜡烛等明火;学校位于舜耕山附近(干燥季节极易发生火灾),不在校园内燃放孔明灯、烟花爆竹等。
5.自觉遵守实训、实验、实习等各项安全制度,不擅离职守,不违章操作。
6.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遵守学校相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,不搭乘“黑车”等无运营资质交通工具,不驾驶无证车辆,不飙车。
7.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,身边不存放大额现金,做到人离宿舍随手关门断电,在教室、图书馆、食堂等公共场所个人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;在浴室洗澡时,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。
8.关注学校周边安全,不翻越围墙,不吃无证摊贩不洁食物,不独自前往偏僻场所,不到湖边、水库等地游泳,防止溺水等意外事故发生。
9.妥善保管个人信息(姓名、学号、身份证号、银行卡号、手机号码、家庭地址、支付密码、父母家人手机号码、亲人QQ号、微信号等),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防止误入传销组织;通过QQ、短信、微信等要求借款、转账和代付的,一定要通过电话核实,验证码不可随意告诉他人。
10.防止网络、电信诈骗:(1)网络电信诈骗高发人群为在校大学生,主要集中在兼职诈骗、假冒熟人(老师、辅导员、导师、领导、朋友、同学等)诈骗、假冒客服诈骗等。(2)不参加校园贷活动。(3)熟知公安机关办案流程,对电话里自称法院、公安、检察院办案的,必须联系辅导员或者保卫部(值班电话6656205)核实。
自觉抵制不法行为,发现问题,及时报告。同学间相互关心、相互提醒,加强防范。有紧急情况,请及时拨打保卫部电话6656205 、 6656271,或报警电话11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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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 月 日